拿出買賣契約,投訴人原本想說賣房子換個新家,但沒想到卻疑似遇到詐騙。
今年1月,投訴人與李姓買家談定以2200萬元,交易她位在新北市三重的房子,3月買家帶著自己的沈姓地政士,約在房仲公司簽約,3天後,買家依約付了200萬元,4月初,再付200萬元,原定6月交付尾款交屋,但現在卻發現,早在3月中付款後,就已經私下辦理過戶、設定2400萬元抵押,如今買家還人間蒸發,指控當時簽約的房仲大有問題。
房仲業者連忙澄清,沒有涉入交易,不過賣家還發現買家找來的沈姓地政士,不但去年10月才領證,而台北大同分局已經獲報近10起案件,控訴該名地政士與事務所。
被指控的地政事務所,聲稱該名沈姓地政士不在,台北地政士公會則說已經介入調查,查證屬實,最重能將該名地政士除名。
接連爆出類似行騙案件,地政士就提醒,一般會在確認買方辦妥貸款後,才會進行過戶,賣房屋時最好睜大眼睛,才不會上千萬房產,平白被人拿走。
(民視新聞/蘇晟維 新北報導)